作者:上海寺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浏览次数:978时间:2026-03-16 06:56:31
汉阴法院经审理认为,欠薪
12月25日,劳动王某等人多次联系张某无果,撑腰

被告人张某承接建筑工程,并召集王某等工人参与施工。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张某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。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。去往外地且变更了联系方式。

编辑:倪健

编审:黄琪雅 余涛
终审:方亮
劳动监察部门遂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。但张某在到期后仍未进行支付,汉阴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,劳动者在遇到拖欠工资等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,也是劳动争议多发期。岁末年初是农民工报酬结算高峰期,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